2005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
2005-03-28

200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据悉,年内将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31件,包括2004年已审议尚未通过、安排今年继续审议的10件,初次提请审议的21件(其中,安排常委会各次会议审议的15件,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6件)。具体与经济问题相关的立法计划主要有:2月份的公司法(修订)、可再生能源法;4月份的证券法(修订)、企业破产法;6月份的合伙企业法(修订)、物权法和公证法;8、9月份的行政强制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和审计法(修订);10月份的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据悉,在条件成熟时还将安排审议法律草案(6件),包括有企业所得税法、电信法、护照法、、畜牧法、海岛保护法、反洗钱法,而有些未列入计划的法律项目,如确实需要、条件成熟,且各方面意见一致的,全国人大也将视情况安排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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