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内即将成立由财政部直接监管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为四大国营商业银行提供服务,并将在未来数周内决定资产管理公司的基本角色及职能。根据了解,在金融改革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在解决中国不良贷款问题中的角色,仍然颇费周折,最终决定也许会在未来数周内作出。目前,就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的基本角色、资金筹集及管理职责等问题,各方均有不同意见,争议很大;甚至有人倡议创立国有银行资产市场,据说亦进入磋商阶段。根据有关的消息判断,资产管理公司的构想已经出现了变化,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已经脱钩,强调由财政部负责管理。但问题是据说财政部也在一直强调,金融界必须对其坏帐问题负责,财政部要求银行必须设法全面收回其坏债。客观地说,财政部对庞大的银行坏帐也不见得有什么办法,所谓财政部的监管,很可能只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监管,就像其他大型国有企业一样。如果研究人员预料的不错的话,现在并不是处理银行坏帐的最佳时机,所谓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计划和设想,无疾而终也是有可能的。
国际上对於重组银行的不良资产有两种模式:一是集中解决模式,即RTC模式,这种模式是由国家建立集中的管理公司管理银行的不良资产;二是分散处理模式,即每个银行自己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从自己银行中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这种模式又叫“好银行坏银行”模式,是把银行中不良资产剥离出来,交给资产管理公司,把好的资产放到正在运作的银行中去。我们采取的显然是后者。
有识之士提醒:对於新的不良资产一定要明确责任,不能把资产管理公司当成一个垃圾桶,随随便便地往里扔东西。
我国在处理不良资产的操作设想的框架上虽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似,但以具体国情而言,难度不可小视。
如美国RTC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方法虽然令人称道,我们却无法全盘照搬,因为它需要很多先决条件。比如,RTC是将不良资产包装在债券市场上出售,这样做的必要条件是要有一个发达的债券市场,并有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债券市场的中坚,而我们尚不具备这些条件。况且,概览二十年的国际经验,解决银行不良贷款并没有一个通行的模式。
时间:199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