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果在市场上形成垄断地位,现在将会受到广泛的谴责,但如果不是以企业的形式,而是以知识的形式在市场上形成垄断呢?应该说,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很多时候,这种情况甚至是受到尊敬的,这正常吗?
值得重视的是,现实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垄断的形式正在迅速多元化,那种企业死抗着、占据着一个市场的垄断方式,早已经被讥讽为土包子式的垄断,更为现代的垄断是体现在知识的垄断性占有上。请注意这样两个案例:一是微软,作为企业,微软的垄断并不以阻止企业进入软件市场为目标,但微软拥有的视窗和浏览器两项技术处于明显的知识垄断地位,因此微软照样可以获得垄断利润;二是思科,它以收购的方式,同样也是在形成自己的技术和知识垄断,思科只要一发现有价值的技术,而不是企业,就会进行收购,将有关知识和技术据为己有。
垄断形式多元化的好处是明显的,人们很难直接攻击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这些企业可以轻松地向攻击者证明,他们并不反对其他企业进入市场,而其他的一些的企业也确实可以偶一为之地进入市场,但却难以形成气候。像思科这样的具有资本实力的企业,现在完全可以凭借其实力,在知识和技术上形成市场壁垒,打垮自己的竞争对手,形成开放式的垄断。与有着血腥味道的陈旧垄断方式相比,现代的知识垄断,由于知识和技术的外包装,具有了某些文明的特征,但就实际性质而言,这依然是一种现代式的垄断方式。而且在知识经济时代,这种垄断方式垄断的重点是核心技术和知识,因此垄断效率更高。
台湾学者林建山认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垄断依然具有不容忽视的社会效应。他认为,“知识独占”的重大经济效应至少凸显在三个层面:第一是受独占直接冲击或衍生冲击的类项范围,异常宽广,不易以为限缩或框束,其独占可以上及原材料阶段、产制阶段,亦可以下及相当多数的社会消费大众;第二是“知识独占”会完全阻断新进及后进竞争者的进入市场,甚至排除未来新生的潜在竞争者的创增;第三是各项知识引申的科技应用成本或取价,必然更因为“知识独占”而可以完全充分转嫁给消费者,而且这种转嫁效应的宏巨程度,是任何实物经济项目都不可能企及的。
但凡垄断,就具有排他性,只是利用的工具不同,过去是企业的实力和资本,现在则体现在对知识的垄断上。知识垄断可以使无知而贫穷的社会,永恒不变地贫穷下去,富裕社会则得以持之以恒地富裕下去。这无异是对人类文明尊严的苛厉挑战,也是对世界经济和人权发展的重大打击。基于这样的认识,技术专利、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保有知识独占权利的工具,未来都应重新加以认识。而缩短技术专利的保护期,更可能成为趋势和潮流。在现实中,尤其应该指出的是,美国利用知识产权向中国施加的压力,首先就违背的人权,而我们过去对此的认识,是非常不够的。
时间:2000年12月24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