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邦掌握的信息,台湾当局的经济部22日跨部会专案小组会议经过2个半小时讨论,“原则上同意”该公司以直接投资方式在中国地区设立台积电上海公司,不过台积电这次拿到第一阶段许可函,只允许台积电在第一阶段汇出5000万美元。以后的汇款,还需要批准。值得注意的是,有关讨论披露了台积电的投资和谈判过程的财务细节。积电(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案,注册资本额为3亿7100万美元,总投资金额为美金8亿9800万美元,其中,申请自台湾母公司汇出资金为3亿7100万美元,在大陆地区借款4亿1800万美元,营运活动产生收入1亿0900万美元。这也就是说,上海方面显然答应提供一半以上的资金,来交换台积电的投资。而台湾的经济部早已明白大陆地区借款的“意思”,所以“经济部”长林义夫强调,“非常乐见台积电向中国借款,避免台湾资金流出去太多”。至于台积电是不是可以开始把设备出口到上海,林义夫说,还需要经过第二阶段审查,也就是在台湾的12吋晶圆厂是否已达经济规模量产阶段,如果没有台机电能拿到大陆地区的也就是这5000万美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