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下属的《中国财经报》报导,中国人民银行将为政府财政储备支付利息,而这样一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就有多了一个新的收入来源。根据过去的政策,中央政府存在央行的政府财政储备过去一直都是无息的。但财政部国库司负责人张彤称,这些财政储备将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计算利息。通常,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将在年内拨付至省级和地方政府,这些资金作为政府财政储备存放在央行,直至各级政府提出使用要求。今后财政部将为全国所有的政府财政储备制定统一的利率,这是借鉴了国际上通行的政府财政储备付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