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股东保障及提升公司透明度,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CIMA)已向港府提交建议,要求上市公司进行独立风险研究,并每年刊发管理会计师报告,在现有法定报表外增加“重大异常业务风险的意见”。这种具有独立地位的报告意见应该包括六个方面,包括公司收益的素质、成本和应计费用的相关性、资产负债素质、资金是否充足、主要项目计划及评估表现的主要指标等。而该会昨日把意见提交予港府的同时,亦把建议一并提交予港交所、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由于这些方面均是产生风险的重要环节,但偏偏其中横跨了财务和经营两大领域,到目前为止,国内只有安邦集团有能力独立完成这类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