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国内不良贷款组成中的一个重点部位。根据安邦集团研究总部长掌握的资料,目前各地至少对这部分不良贷款的清收采用的是“重奖”方式。以某地联社的情况为例,联社根据其托管贷款结欠时间的长短、贷款利息含量的高低,以及清收的难易程度,分占用形态和年限,按收回不良贷款本息的一定比例确定奖励金额。具体讲,对已核销呆帐贷款,按收回本金的20%和利息的80%给予奖励,对收回1982年以前、1983至1989年、1990至1994年、1995至1996年的未核销不良贷款,分别按收回利息的80%、60%、40%和20%给予奖励。联社每月给资产保全部人员分配托管清收任务,同时,资产保全部人员每月交纳1000元现金作为风险保证金,与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完成当月任务60%以上者,按比例返还风险保证金,未达到60%的人员,当月风险金全部扣除,下月再交纳新的风险保证金。连续两年完不成联社下达清非盘活任务的,资产保全部经理、副经理就地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