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芝、日立制作所等握有DVD相关专利的七家美、日厂商,最近与国内约50家的DVD制造商签署使用专利协议。双方同意,中国DVD制造商需向这七家厂商支付专利费用,每台DVD播放机均要收取4美元。而过去,这一专利费是不存在的,谈判的结果是,交钱还得交,但少交了不少。大概是要交七家美、日厂商要求的20%左右。不过,即使这样,按照去年1400万台的内外销量估计,今年音响产业就要缴纳近3亿美元专利费,这是一个天文数字,因为每台DVD的利润并不高。安邦分析师认为,现在音响产业的前景极不明朗,不但是因为DVD专利费每台4美元的协议还仅限于今年,明年如何收取尚需进一步商洽。更为严重的是,3C(飞利浦、索尼和先锋3公司)、1C(汤姆逊)和MPEG-LA专利收费公司以及杜比公司也相继与中国音响协会接触,提出了类似向中国生产企业收取专利费的要求,我国音响产业简直就是快没法干了。